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是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2022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的通知》,指导地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为加强各地交流互鉴,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组织地方推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现以“推进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为主题陆续发布。
2018年以来,湖北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五个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分类实施长江岸线修复、江河湖库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修复、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沿河沿线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工程。修复长江岸线101.98公里、退耕还湿339公顷、天然湿地恢复298公顷、废弃矿场土地整治97.30公顷、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64.99平方千米。2021年10月,该工程成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中国馆”展示案例。
“省市县”一体推进重大工程实施
省级层面建立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召集人,以省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和试点市县人民政府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综合信息平台,高效统筹任务分发、落实、督办,形成“共商、共治、共建、共管、共享、共赢”格局。试点各市县均建立“书记挂帅、政府操盘、领导包保、专班推进、专家咨询”的推进机制,实行生态环境问题统一梳理,在整治上整体规划、同步部署、统筹实施,并在产业互动发展、设施共建共享、跨界生态补偿等方面开展深度协作。
“规建管”一体把控重大工程质效
统筹政策、统筹项目、统筹力量,最大限度形成协同效应。整合目标相同、区域重叠、内容相近的项目,将工程试点与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等项目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提升整体质效。聚合各地、各行业部门力量“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以年度计划为基线,节点化、清单化分段分项下达工作任务,挂图调度、责任到人。将工程目标纳入湖北改革工作台账督办考核范围,推动建设任务“进考评、进审计、进督查”。
“政企社”一体投入重大工程试点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水土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用于工程试点。深化与三峡集团、葛洲坝集团等央企国企合作,建立“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引导企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缓解资金压力。省、市两级财政3年来投入1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省级支持设立4只子基金,撬动资金额度达到3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基金,加大对试点项目的资金投放。
宜都长江生态复绿
“产学研”一体支撑重大工程落地
组建湖北三峡实验室,吸纳各领域专家参与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组织有关部门、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院校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以“前端减量、中端提级、末端应用、全程治理”推动磷化工系统化治理、集群化布局、绿色化转型、高端化发展,为磷石膏工业废渣再利用找到了新用途,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由2018年的20.4%提高到2022年的83.5%。采用“水生植被重建”净化水质技术,修复湖泊水体水生植被群落,恢复“水下森林”提升水质;改良本土植物治理三峡库区消落带取得明显成效,修复消落带生态439.0公顷。
枝江金湖新貌
“点链面”一体治理促进产业升级
在抓实项目“点”的同时,更加注重产业转型“链”的升级和体制机制“面”的拓展。宜昌以专项整治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全力推动磷化工向新能源电池材料、动力总成和高端装备制造迭代升级。构建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系统“净小宜”,积极推进“电化长江”“氢化长江”,出台1元/千瓦时优惠电价,年使用岸电超400万千瓦时。新建长江干线智能化程度高、洗舱品种全的水上洗舱站。宜昌市将流域水质达标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资源开采指标“双挂钩”,探索出“环保+司法”监管、非现场执法监管等机制,在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应急协调等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体系。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
编辑 | 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