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交易虚拟货币帮助上游诈骗、赌博犯罪分子转移黑灰资产,涉案银行账户259个,交易资金达1.5亿余元……经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26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陈甲等7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各并处罚金,退缴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涉案银行卡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4年9月,检察官到金融监管部门走访调查该案情况。
老年人频繁取现引起银行警惕
“帮我取3万元”“帮我取5万元”……2023年11月,不少老年人频繁前往广水市一银行网点取现,且每次取现金额都是3万元到5万元不等,这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警惕。经银行反洗钱中心核查发现,前来取现的开户人大多集中在同一个区域,同时,他们接收的资金来源异常,疑似牵涉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作案。2023年11月,银行工作人员将该线索移送至广水市公安局。
收到线索后,广水市公安局迅速核查并立案侦查,发现周某、陈甲自2022年10月成为境外OKPAY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理以来,以虚拟货币U币、OK币为媒介进行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支付结算业务,同时以支付佣金为诱饵,拉拢附近村民用本人或亲友的银行卡在该平台注册账号,搭建洗钱通道。
强化证据审查依法追诉漏犯
2024年3月,应公安机关邀请,广水市检察院依法介入该案。为准确界定OKPAY平台的性质,该院引导公安机关追查涉案的259个银行账户的资金来源及去向,查明有大量涉诈涉赌案件资金通过该平台反复清洗,该平台开展的支付结算业务未得到金融主管部门许可,属非法金融活动。经综合分析,公安机关认为OKPAY平台应定性为专为上游黑灰产资金提供洗钱服务的非法应用程序。
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参加,围绕该案定性问题进行充分研判会商。经研判,与会各方认为,在该平台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周某、陈甲作为该平台代理,进行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支付结算业务,危害了支付市场秩序和安全,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7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准确认定犯罪金额是该案的关键环节。检察官经审查发现,2023年4月,陈甲经人介绍接触到OKPAY平台,认识了该平台代理周某,并成为其下线,但因二人交易隐蔽,难以查清交接的时间点,无法准确认定周某的犯罪金额。为此,办案检察官仔细查阅了十余张电子数据光盘,从中发现陈甲于2023年9月7日从周某名下接管了大量“跑分”车队账号,从而准确认定了二人交易时间,并计算出陈甲、周某等5人的涉案犯罪金额。
周某、陈甲代理的OKPAY平台运行需要由U币充值转化为OK币,那么大量的U币来自哪里?办案检察官经审查电子数据发现,陈甲在该平台上交易的U币大多来源于币商陈乙、单某,折合人民币1600万余元。经分析研判,检察官认为,陈乙、单某向陈甲出售U币的行为是陈甲等人进行非法支付结算业务不可或缺的一环,二人系非法经营罪的共犯。2024年7月,广水市检察院依法对陈乙、单某二人进行追诉。
2024年9月,广水市检察院经全面审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陈甲、周某、陈乙、单某等7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推动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不到位问题,为及时把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和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2024年9月11日,广水市检察院向金融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银行账户、非法支付结算平台以及虚拟货币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银行卡风险防控体系,同时加强涉虚拟货币类犯罪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虚拟货币非法经营活动的防范意识。
收到建议后,金融监管部门组建专班,加强对各银行机构相关风险的提示预警,并开展防范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帮助银行机构堵漏建制,筑牢风险隐患“防火墙”。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们密切关注网络犯罪的新趋势与新形态,全面强化证据审查,精准识别犯罪本质,依法准确定性处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现分层分类处理。同时,强化金融领域源头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预防金融领域犯罪,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广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化成说。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作者:刘怡廷 邓楸子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