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干正经生意来钱太慢
刚刑满释放的王某
又干起了卖假烟的“老本行”
王某认为儿子黄某整日无所事事
让他帮忙销售假烟
因为用儿子比用外人更可靠
“中华”“荷花”……看似包装精美的香烟,“血统”却不一定“纯正”,她为了追求低成本高回报,干起了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买卖。5月8日,经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王某、何某、黄某等5人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76万元至3.5万元。
为挣“快钱”重操旧业
2020年2月,刑满释放的王某回到广东广州的家后,开始盘算下一步的生活生计问题,可想来想去,认为干正经生意来钱太慢,只有干自己的“老本行”——卖假烟来钱快,经过短暂的思考便决定重操旧业。
打定主意后,王某找到了“老熟人”老许(未到案)和王某某,说自己想继续干假烟的“买卖”。见是“熟人”找上门,老许、王某某一口答应帮她采购假冒伪劣香烟,并协助进行运输。
有了采购门路,接下来就是如何打开销路。推销假烟需要有人帮忙,王某想到了儿子黄某,认为儿子黄某整日无所事事,让他帮忙销售假烟,一方面可以帮儿子找点事做,另一方面比用外人更可靠。得知是贩卖假烟,黄某起初有些犹豫,但在母亲的不断劝说和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最终成为了母亲的左膀右臂。
接下来,王某从老许、王某某处大量采购假冒伪劣香烟,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进行推销。为进一步拓宽销路,王某还以上门推销的方式到个体商店联系销售伪劣香烟,通过添加联系方式、微信下单、货到付款的方式与31人建立供销关系,而黄某则充当起送货员,负责运货、收款。就这样,王某精心搭建起了一条隐蔽的假烟销售链。
发展下线拓展“业务”
在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过程中,王某认为仅靠自己和儿子的力量还是太单薄,有了发展下线的想法。2023年1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何某某、何某父子,几次接触后,王某认为这父子二人是合适的下线人选,就提出了让他们入伙的建议。何某某父子原本经营一家便利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他们刚转让了店铺,正在另谋出路。王某的提议让二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一听是销售假烟,二人心里又犯起了嘀咕。
“这个路子确实挣钱,只要投入点资金,就能翻倍赚!”为打消何某某父子的疑虑,王某继续向两人推介,表示按照她的办法建立起渠道后便可“高枕无忧”,只需线上订货,货到后再一倒卖,钱分分钟就能进腰包。何某某父子听后心动不已,决定试一试。
2023年2月8日,何某在一个名为“VIP门店”的微信群发布了一条广告,称有特别渠道可以拿到各种品牌的正规香烟,同时还发了便利店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图片。这个微信群是何某在办理POS机时加入的,群成员多为超市、商店的经营者,而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是他原来经营的便利店的。
很快,何某发布的信息引起了部分人的注意,加上有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群成员们信以为真,杜某等10余人先后加了何某的微信,并给他发送了所需香烟的品种和数量。何某低价从王某处购进假冒伪劣香烟,然后以市场价销售给杜某等人。为骗取杜某等人的信任,何某从其他商店购买了价值7.8万余元的多种品牌正规香烟,与假冒伪劣香烟混同售卖。
一网打尽发财梦碎
随着王某假烟销售链的不断扩大,假冒伪劣香烟逐渐流向外省。2024年2月,家住河南省栾川县的吴某,在某商店购买一条“玉溪”烟后发现是假冒伪劣香烟,遂到烟草监管部门举报。栾川县烟草局立案调查后,从涉案商店顺藤摸瓜查明假冒伪劣香烟由广州流入,并将此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本案中查获的部分假冒伪劣香烟。
警方立案侦查后,通过追查资金流向发现与这批假冒伪劣香烟有关的多笔订单集中在两个微信号,而这两个微信号的使用人是王某和何某。2024年4月24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从其住处及黄某车上查获香烟258条;4月25日,将何某抓获到案,从其住处查获香烟38条。以上被查获的香烟,经烟草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鉴定,均为假冒伪劣香烟。
警方经侦查查明,2020年2月至2024年4月,王某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金额为150余万元,黄某帮助其运输和保管,帮助收款12万余元;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何某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金额为44万余元,何某某帮助其运输和保管,帮助收款8.2万余元。同时查明,王某某帮助王某联系、运输、保管假冒伪劣香烟,销售金额为6.5万余元。2024年4月28日,黄某、何某某、王某某被抓获到案。
至此,一条售卖、运输、寄送假冒伪劣香烟的链条被斩断。2024年8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何某、黄某、何某某、王某某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栾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何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是假冒伪劣香烟的情况下,仍非法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黄某、何某某在明知王某、何某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运输、保管、收款等帮助,系帮助犯,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论处;王某某在明知是假冒伪劣香烟的情况下,仍向王某销售,并帮助联系、运输,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12月10日,栾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何某、黄某、何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日报 刘立新 吴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