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催眠术有浓厚的兴趣,因为觉得它很玄妙。提起催眠术,人们又往往 想起心理学家。原因之一,可能是弗洛伊德的误导。弗洛伊德是著名的心理学家, 既然他使用催眠术,那么心理学家应该都会催眠术。另外,可能是由于几部颇有知 名度的“心理电影”的误导,例如日本恐怖片《催眠》。片中的描述和心理学家使 用催眠术的实际情况相去甚远,纯粹是为了商业炒作而对催眠术的作用进行夸大甚 至歪曲。
催眠术源自18世纪的麦斯麦术。19世纪,英国医生布雷德研究得出结论,让患者凝视发光物体会诱导其进入催眠状态。他认为麦斯麦术所引起的昏睡是神经性睡 眠,因此另创了 “催眠术” 一词。但催眠的内在机制至今尚未完全搞清楚。催眠术 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最常用的方法是:要求人彻底放松,把注意力固定在诸如晃动 的钟摆和闪烁的灯光等某个小东西上,引导人们将注意力集中在想象中的星空等, 然后诱发出昏睡状态。催眠前要先测定被催眠者的暗示性,暗示性高的人容易被催 眠,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此类人的催眠治疗效果较好。在催眠状态下,人会按照 治疗师的暗示行事,可能会有不良副作用,因此应该由经验丰富的催眠师来实施。
催眠术并非所有心理学家必然会的“招牌本领”,它只是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在 心理治疗中使用的方法之一。实际上,大多数心理学家的工作是不涉及催眠术的, 他们更倾向于运用实验和行为观察等更为严谨的科学研究方法。
在国外,催眠术常用于帮助审讯嫌犯,以期使嫌犯在催眠状态下不由自主地坦 白情况。现在,很多司法心理学家认为催眠状态下的问讯有诱导之嫌,很可能使嫌 犯按着催眠师的暗示给出所希望的但并不公正的回答,所以对此持反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