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江西新余。晚23:40分许,陈某、李某二人同桌聚餐饮酒后,分别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遇交警检查,双双查获。
呼气检测显示,陈某呼气酒精含量141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血检,结果为191.71mg/100ml。
李某呼气检测结果则为33mg/100ml,属酒驾,但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逃避处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均相当薄弱的二人各有自己的“借口”——
醉驾的陈某先是称自己“从不喝酒”,后在交警质问“喝酒为什么开车”时理直气壮地回答称“要回家”。李某则以自己酒精含量不高为由让交警“算了吧”……
最终,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被处罚款2000元;陈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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