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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全国人大代表管旭参加座谈并发言。孙若丰 摄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辽宁法院调研,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总编辑管旭受邀参加座谈时表示。
管旭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逐年增多,一些恶性案件严重冲击道德人伦底线,社会影响恶劣。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辽宁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从重打击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威胁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少年审判、家事审判为依托,加强专业化建设,健全法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机制,构建了一张集挽救、维权、预防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管旭表示,近年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系统谋划,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归口管理,推动全省未成年人审判机构专门化专业化建设。辽宁法院以品牌建设为抓手,选派951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官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学生进法院”等活动;充分挖掘媒体资源,联合辽宁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推出《背着书包去远行之与法童行》等互动节目,让法律知识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融入生活,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管旭建议,辽宁法院要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水平,以司法的阳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黄艳辉 严怡娜|通讯员:孙健
见习编辑:贺晴|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新媒体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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