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海关查获旅客携带大麻烟0.88克走私进境案。
当日,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且神色紧张、行色匆匆,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在当事人随身携带的烟盒内查获自制大麻烟7根,净重0.88克。经快速试剂检测,上述物品呈大麻阳性反应。目前,海关已对当事人作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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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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