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其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其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被称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持续贡献司法力量。本期封面文章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之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展现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刘庭梅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掠过最高人民法院门前的皂角树,透过窗户投射在一份份案件卷宗上时,法官们正沉浸于案情分析,埋头研究法律条文,着力定分止争。与此同时,在数千公里外的西藏雪域高原上,有的法官正摸黑早起,准备赶往村民家中化解纠纷。
从繁华都市的高楼大厦到偏远山区的田间地头,从科技感十足的智慧法庭到边陲小城的巡回审判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干警始终秉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责任,坚守在司法一线,用依法裁判守护着公平正义,用司法温暖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点滴司法之力汇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枝繁叶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了这个总抓手,才能提纲挈领、纲举目张。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重要的实践价值,对于发展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期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恢宏画卷中,人民法院正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如椽之笔,书写着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篇章。
01
主动服务科学立法
促进完善法律规范体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基础。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时俱进、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总抓手,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制发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完善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彩礼纠纷、预付式消费、简易注销登记等民生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见怪不怪”的老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并持续跟进落实,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协同有关单位持续落实第1号至第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类型案件均大幅下降;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发出第6号、第7号司法建议,促推多发矛盾纠纷综合治理。
“对已经制发的司法建议,要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抓好落实,并在落实中总结,不断提高司法建议质量。”2025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2024年度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选题情况。参会委员们立足司法审判工作实际,从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发,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分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研究今年的司法建议计划。促推权利主体履行责任、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涉案企业灵活处置权利、更有利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多个建议内容被提上了工作日程。
完善的裁判规则可以确保裁判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增强法律的可预期性。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解释的发布工作,结合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针对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涉彩礼纠纷、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等制定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有效解决了困扰司法实践的众多难题,为从整体上、系统上提升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供了有力指导。
02
聚焦法律高效实施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
“行政处罚要符合法理,也要符合事理、情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一段时期以来,少数执法机关错误认为“管理就是处罚,严管就是重罚”,导致“顶格处罚”和“小过重罚”不时发生,引发社会质疑。对此,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趋利性执法,监督行政机关按照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努力实现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的有机统一。
“梨生津止渴、润肺止咳;葡萄补气血、舒筋络;车厘子抗氧化、抗衰老……”湖南衡阳一家水果店老板为了招揽顾客,将水果功效做成海报贴在店里,不料被人举报虚假宣传。
某行政执法机关在店内核实投诉线索时,当场责令整改,水果店很快就拆除了海报。后来,某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水果店罚款5万元。因水果店未按期缴纳罚款,该行政执法机关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及滞纳金共10万元。
经核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投诉人并未在水果店购买水果,也无证据证实有他人因该水果店的宣传误导而购买水果,遭受经济损失。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水果店主观上并无虚假宣传的故意,且仅在其门店内张贴,并未通过相关媒体大肆宣传,影响范围较小。某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法院遂作出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鼓励创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条件,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离不开良法善治。
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巍巍八百里沂蒙,一片红色热土,一方绿色高地。身处沂蒙老区,山东省临沂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临沂法院”)把沂蒙精神传承与营商环境优化深度融合,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为抓手,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开展“护企”“暖企”“惠企”“助企”四项行动。
临沂市人大代表、江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开德表示:“通过实地考察,我切实感受到临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也深刻感受到法院依托非公有制经济司法保护(临沂)基地,为服务企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通过立案预警、灵活保全、善意文明执行等举措,法院为企业解决了不少急难愁盼问题。”
03
强化制约监督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
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因此,加强制约监督是实现公正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继出台,直击影响司法公正的痛点难点,为司法活动划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各级人民法院紧盯“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动真碰硬,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靶向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督促指导各地法院,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措施,强化经常性检查督导,采取批评提醒、发函督办、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针对问题督促整改,认真整治“不如实填报”“凑数应付填报”“避重就轻填报”等突出问题。
各级法院普遍反映,无论来自外部还是内部,违规干预过问案件、阻碍干扰法院公正司法的情况,现在明显减少。如今,只要提到“三个规定”,讲明干预司法、插手案件要被记录、通报、追责,多数请托干预的人就“望而却步”了,“三个规定”的制度效能日益彰显。
如何让干警坚持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进一步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福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带头为干警上专题廉政党课,并到所在党支部参加廉政专题学习讨论,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将纪律和规定入脑入心,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断丰富廉洁文化建设载体和途径,打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廉洁文化阵地,挖掘历史文献、文化经典中的廉洁思想,整理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善行,把廉洁文化融入全院干警工作和生活空间。
面对金融案件标的额巨大、干警受诱惑被围猎风险高的现实考验,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伊始,就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动实践中,通过教育倡廉、制度固廉、家庭筑廉等举措,逐步形成了“守廉如金、遵纪如铁”的廉洁文化。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人民法院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律师等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15.3亿项;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69万份,同比增长92.7%,让诉讼在阳光下进行。
为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支持,近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迎来一群特殊的“法治观察员”——100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从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中心到承载历史的院史馆,从智慧执行的前沿阵地到代表委员联络室,代表们沉浸式感受法院工作,全方位感知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变”与“不变”。
04
突出标本兼治
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法治保障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必须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近年来,人民法院持之以恒狠抓队伍建设,在凝心铸魂中固根本、践初心,在实干笃行中强本领、显担当。
以审判管理现代化为着力点,人民法院快马加鞭,通过一系列改革探索,一体融合推进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锻造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铁军。
四川法院构建全周期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青苗”“青蓝”“领军”“常青”人才培养“四大工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优秀干警,采取不同方式针对性培养锻炼,形成覆盖全职业周期的法院人才梯队。
辽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于2021年创新建立“审学研”一体化机制,构建“以调研促培训,以培训促审判,选育管用一体推进”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闭环培养和良性循环新模式,陆续培养了一批司法办案、理论研究、教育培训“领头羊”,努力推动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的审判人才培养新气象不断凸显。
建设法治中国,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答疑专家须在限定时间内给出意见。2023年7月31日正式运行以来,截至2025年2月28日,法答网咨询问题总量超过76万条,答疑超过70万条,答疑率达92%。
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公众开放。过去一年来,全国法院已有超过18万起案件在裁判过程中参考了入库案例。办案法官运用入库案例,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部分当事人明晰、认同法院裁判规则后,撤回起诉、上诉、申诉,一批类案得到高质效化解。
2024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研发成果。据悉,“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由人民法院出版社牵头研发,定位于法律行业基座模型,既是一个为法治领域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底层能力的基座模型,也是一套为保障法律人工智能安全发展,配套安全治理机制,提供数据资源、算力资源、评测资源的服务体系。
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近年来,人民法院数字化建设取得重大进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坚实技术保障。
眺望前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为目标,人民法院必将蓄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司法新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为人民幸福生活构筑坚强法治保障。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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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6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