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其中,法院系统14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5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宣传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即日起开设“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法院风采集”栏目,集中展现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法院干警汲取先进典型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铁林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张淑霞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张淑霞扎根基层,不忘初心,秉持公心,收获民心,被誉为“百姓的贴心法官”。曾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等四十余项荣誉称号。
坚守初心,辛勤耕耘在司法服务第一线
参加工作二十三年以来,张淑霞始终工作在人民法庭。在她看来,基层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和前沿,每一个当事人把分不清的是非,解不开的矛盾,都寄托了在法官身上,“真诚对待当事人,坚守法律,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
在处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中,原告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用118万余元,之前该案已经过一审二审重审诉讼程序,先后进行两次鉴定,原告扬言如果案件审理不能让他满意就继续上诉上访。“与长期受病痛折磨的当事人打交道,仅有耐心是不够的,更要有诚心,让他相信法官是真心为他解决问题。”张淑霞耐心引导、细致解答,以实际行动取得原告的信任。
原告听懂弄清了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并在法官引导下依法举证。该案经过多次调查取证、两次开庭审理,依法判决支持其20余万元。
虽然与自己的诉求金额差距较大,但原告在宣判后表示不上诉,他对张淑霞说:“张法官,你确实是诚心为我解决问题,我服。”
有媒体记者曾问她:“你这样在基层工作不觉得苦吗?”张淑霞开诚布公地说:“苦,肯定苦。但当我帮助当事人解决了问题,看他们握手言和、笑逐颜开,所有的苦都变成了甜。”
用心调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2021年初,张淑霞调解处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原告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每年冬天都去南方儿子家过冬,但2020年的冬天他却选择一个人留在了农村,只为通过诉讼要回自己的2.5亩开荒地。
当事人年过七旬,对法律了解不多,并且争议土地又处于村屯与农场交界处,几经流转,土地到底被谁耕种,原告一时无法举证。面对老人的无助和期待,张淑霞没有一判了之。她先后联系争议土地涉及的村委会与农场负责人,深入村屯查看台账和航拍图,并赶在春耕整地前,对争议土地进行现场勘查,最终查明原告主张的土地由案外人刘某耕种,经调解原告如愿拿到了6000元土地补偿款。
日复一日地扎根在最基层,在别人眼中的“小案件”,都被张淑霞当作大事件来处理。她深知无论用什么样的调解法,都要用心调解,用情疏导,用法解疑。
几年来,她调解了多次发生冲突、标的额为百万元的某村委会诉张某林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妥善处理了某建筑安装公司施工时未盖下水井盖造成原告夜间行走掉井摔伤案,成功解决了七八年都还未进行回迁安置的8件动迁安置合同纠纷案等一批关乎百姓利益的案件,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张淑霞用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审判作风,树立了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人民法官的忠诚和誓言。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莫小雪 | 编辑:莫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