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进一步完善工业文化发展体系,弘扬中国工业精神,促进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工业文化的新业态新模式。现针对以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重大工程项目、理工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为主体开展的项目案例,组织优秀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奖的评选活动。
经过评选后的优秀案例将在第二届国家工业遗产峰会进行颁奖,为政府决策布局提供理论支撑和应用价值的对策思路,为工业企业高效应用提供参考,此外,案例还将以智库报告形式呈报主管部门,后续作为系统内部交流案例的备选库。
一、征集方向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征集并遴选一批做法先进、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如下:
(一)工业文化地标建设领域。
聚焦有效保护和利用工业的遗存遗迹、标识标记、风情风貌,打造工业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文创园区等文化地标。特别是在推动文化保护传承、产业创新发展、城市功能提升等方面协同互进的有效探索。
(二)工业博物馆文化传播领域。
聚焦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宣传我国工业发展进程、成果和工业文化为目的而兴建的博物馆、展馆、纪念馆等常设场馆。特别是在传播工业精神、讲好工业故事、宣传工业历史等方面的担当作为。
(三)工业文化教育实践领域。
聚焦发挥工业文化研学的教育功能,培育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特别是在创新工业文化研学课程设计,开展工业科普教育,推进工业文化进校园,开展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将工业文化有机融入精品课程,推动工业文化学科体系建设的有益实践。
(四)工业旅游创新发展领域。
聚焦打造具有工业文化特色的旅游基地,提升企业形象,推广企业文化。特别是在推动工业文化服务全民爱国主义教育,满足并引领人民群众文化需要,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文化底蕴和融合创
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案例应具有较高规划水平和完整建设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工业文化建设特色,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填写《优秀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奖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各申报主体于3月2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5号楼1层。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pengyanshan@miit-icdc.org。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四、联系方式
彭艳珊:15801294432(微信同号)
附件:优秀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