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冷厚堂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冷厚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冷厚堂利用担任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提拔、人事调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其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资质申报和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