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览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公布
●国办发文:18条措施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1万亿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已下达
●财政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
●三部门: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七部门: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公布
近日,《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一是强化对器官捐献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将条例名称改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进一步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二是完善器官获取和分配制度,实行全流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从事遗体器官获取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开展遗体器官获取服务应当遵循的要求。三是加强器官移植技术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明确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从事器官移植应当具备的条件,严格准入管理。此外,完善了法律责任有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器官捐献和移植领域的违法行为。
2、国办发文:18条措施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物流便利性。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
3、1万亿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已下达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优先支持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同步提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作为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正式下达。本次增发国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共计5400万亩,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254亿元,共支持项目1336个。此次项目大幅提高了补助标准,亩均投资补助从1500元左右提高到2400元左右。优先支持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着力推进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4、财政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应当包括原合同编号、名称和文本,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变更后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的补充合同文本,合同变更时间,变更公告日期等。
5、三部门: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公告》指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撤销。相关车型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政策切换符合性相关工作。
6、七部门: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我国视听电子产业全球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我国视听电子产业整体实力进入全球前列。《指导意见》提出将聚焦智慧生活视听新场景、新体验,加快4K/8K超高清、高动态范围、沉浸音视频、裸眼3D、透明显示、柔性显示、无线短距通信、高速多媒体接口等技术应用,提升电视机、手机、投影机、平板电脑、音响、耳机、摄像机等终端产品性能,鼓励开展个性化定制,形成场景化解决方案。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智慧生活视听场景,优化家庭影音、互动游戏、健康养老和生活服务等体验。
7、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
近日,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此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谈判或竞价成功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1.7%。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抗肿瘤、罕见病、抗病毒等领域的药品,如治疗I型戈谢病成年患者的酒石酸艾格司他、用于治疗卡斯特曼病的司妥昔单抗、治疗复发或难治滤泡性淋巴瘤的林普利塞等。糖尿病等慢性病领域也有药品被纳入,如针对Ⅱ型糖尿病患者的多格列艾汀等。
8、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决定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此次试点政策共8项,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特殊退汇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以及外债、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等。试点地区的外汇分局将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推动银行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9、市场监管总局:规范行业标准管理 促进公平竞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重点防范利用行业标准限制竞争。禁止利用行业标准设置奖励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等事项,禁止政府通过行业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促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同时,还规定了行业标准公开的主体责任,鼓励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行业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
10、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形成功能完善、服务优质、开放融合、智慧低碳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国际航运中心和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功能显著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现代航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八项具体任务,包括提升航运交易及信息服务能力,增强航运金融服务效能,强化航运保险服务保障,提升海事法律服务能力,强化航运人才保障,提高航运技术服务能力,完善航运中心服务功能,提升航运基础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