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福利院门口,一身蓝色衣服衬得男孩格外清秀可爱。男孩拽了拽衣角,犹豫片刻,终于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一块踏进了福利院大门。
男孩名叫小海,今年7岁,尽管还认不全“福利院”几个字,但他知道,从这天开始,这里就成为了他的新家。
在大家交谈的空隙,小海已经和福利院的孩子们玩起了丢手绢的游戏。尽管天气有些阴冷,但大家心里仍然泛起暖意——仅仅两小时前,经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支持起诉,余江区法院作出判决,将小海的监护人变更为余江区社会福利院。这意味着,小海终于结束两年居无定所、无依无靠的境况,迎来有家住、有学上、有人关爱的新生活。
7岁男孩成了无依无靠的“小草”
小海出生于鹰潭市余江区的一个镇上,父亲因病于2020年去世,母亲患有小儿麻痹症,在丈夫去世后又患上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小海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或死亡或失联或身患疾病,所以一直由其四位姑祖母轮流照顾,但其姑祖母均年过六旬,家庭负担重,没有能力抚养小海。
虽然村委会偶尔可以照顾,但工作人员也只能负责小海的温饱,7岁孩子该是上小学的年纪,小海就读的村校只教到一年级,往后的学习该怎么办呢?无奈,村委会一纸诉状,将小海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监护义务。
“小海母亲艾云虽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但无法证明其不具备监护能力,法院既不能依村委会的申请判决艾云履行抚养义务,也不能依法撤销艾云的监护资格。”审理该案的余江区法院法官丁晒样表示,面对这样的情况,法院也犯难。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余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强新说道。
得知情况的当天,张强新立即联合当地民政等相关部门前往小海及其母亲所在村委会调查,找到小海的外祖父母、姑祖母们当面问询、核实,情况基本属实。
“在村委会,我们第一次见到了小海,特别可爱,特别乖。”想起初次见小海的样子,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陈笑告诉《方圆》记者,“我们走访了艾云家,因为患有小儿麻痹和精神疾病,艾云连饭都煮不熟,生活起居都由年迈的母亲照料,没精力再管一个正处活泼好动年龄的孩子了。”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
“检察机关必须对艾云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明确艾云是否具备监护权。”陈笑说。为此,余江区检察院牵头区法院、民政局、残联、妇联及当地乡镇通力合作,协调专业鉴定机构首先对艾云行为能力进行鉴定,认定艾云为精神三级残疾,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艾云虽确定没有监护能力,小海监护缺位及监护空白是事实,怎么破解小海“居无定所”的困境呢?
随后,检察官联合相关部门,实地入户走访、深入村委会,聘请专业社工对小海心理健康状况做专业评估、询问小海的意愿,并就小海的外祖父母、姑祖母们的经济条件、收入来源、精神状况、抚养意愿、抚养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检察院查实了小海的祖父母及姑祖母均无抚养能力,村委会不具备长期监护的条件。
“小海,我们把你送到一个有很多人照顾你的地方,那里也有很多小朋友和你玩,可以吗?”陈笑询问小海的意见,小海说愿意。
因此,余江区检察院从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和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出发,建议小海所在村委会以艾云不具备监护能力为由向法院撤回诉艾云抚养权纠纷案,并口头建议余江区社会福利院向法院起诉申请:
1.撤销艾云作为小海监护人的资格;2.指定余江区社会福利院为小海的监护人。
3月16日,小海所在村委会撤回起诉艾云抚养权纠纷案。3月17日,余江区社会福利院向余江区法院提出撤销艾云监护人资格,指定余江区社会福利院为小海的监护人,余江区法院当日立案受理。同日,余江区社会福利院向检察机关申请对小海变更监护权案支持起诉。
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小海家(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检察+N:照亮儿童成长之路
为一揽子解决小海及其母亲艾云的困境,3月18日,余江区检察院组织区民政局、妇联、残联、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教育、乡政府等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围绕检察机关是否对小海变更监护权支持起诉、如何对小海母子进行全方位的救助等方面深入探讨。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破解小海监护权缺位问题,凝聚合力,相关部门通过为艾云办理残疾证、纳入低保、协助入院治疗及为小海解决上学等方式,全方位的对母子二人进行救助。当日,余江区检察院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
3月22日,余江区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小海母亲的监护权,重新指定余江区社会福利院作为其监护人,小海于当日被送至鹰潭市余江区社会福利院生活,该福利院安排专业社工照顾小海,且已协调教育部门让小海就近上学。小海的新学校距离福利院只有100多米距离。
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和未成年人社工对小海进行心理疏导(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此时,距离余江区检察院了解并介入此事只有8天时间,但正因为这8天的努力与坚持,小海2年“居无定所”的困境破解了。
“你们让小海以后的生活有了着落,我们心里的大石头也落地了!”庭审后,小海4个年过六旬的姑祖母们围着检察官、法官含泪道谢。
案件办结,帮扶没有停止。余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召集区民政局、妇联、关工委、残联、救助站、福利院和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参加座谈会,就小海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进行会谈,成立救助专班。
余江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就小海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进行会谈(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我们已经帮助小海母亲办理了残疾症,下一步将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帮扶政策,帮助这个家庭走出困境。”参会部门负责同志纷纷表示。
检察官表示,他们将根据小海家庭实际情况,对其家庭开展司法救助,成立“检爱”工作室,为小海制定长期关爱帮扶方案,由专人负责,对小海的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回访,随时提供帮助。
在余江区检察院检察长梁波看来,小海这样的困境儿童并不是孤例,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都称为困境儿童。这起案件只是检察机关帮扶救助困境儿童的一个缩影。
接下来,该院将会同区民政部门对全区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排查,重点走访特殊困境儿童,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支持。这也是检察机关以责无旁贷的心态、舍我其谁的担当,积极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的写照。(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