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相美好再出发
——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侧记
近日,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圆满落下帷幕。这是公益诉讼检察诞生以来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业务竞赛。对于公益诉讼检察来说,今年也是重要且特别的一年,经过五年探索发展,检察公益诉讼这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成果已经转化为公益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获得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公益诉讼检察进入了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开启了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的新征程。这次竞赛对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对于参赛选手,对于全体公益诉讼检察人都是一个再出发的全新起点。
一项厚积薄发的挑战
5月31日,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举行,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条线首次岗位大练兵。
这次参加竞赛的有来自全国检察机关的33支队伍共99名选手。他们当中有的刚成为妈妈,有的是准爸爸,有的是从法院调过来的“新兵”,有的突发不适……但是面对职业生涯中一次难得的历练,选手们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赛场上展示出了应有的水平和风采。
“妈妈,你在那儿要好好学习,一定要把书都背下来啊!”这是来自吉林省白城市检察院的选手宿梦莹6岁儿子的鼓励,也让她在备赛过程中充满力量。备赛期间,业务教材看了七遍,在一遍一遍的“死磕”中,吉林省检察机关三名选手逐渐吃透知识点,既构架了更加科学、完整的理论思维体系,也能够从实践出发,学会通过办案思考问题,让实践反哺理论。备赛,不仅是为了比赛,更为今后的办案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短暂安顿调整后,湖南参赛代表队在房间内部署赛前准备工作,为竞赛作最后冲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检察官罗大钧能参加这次竞赛过程也十分坎坷。2022年9月,湖南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举行选拔赛,他爱人正好在预产期,湖南省院为他在产房安排了特别的考场,他在参加考试中,迎来了可爱的小宝贝。在湖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眼里,湖南的三位选手风格性格各有不同,也给了她很多感动和惊喜。湘西妹子花垣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敏,从大山里走来,硬是用时间把自己的短板补上来,成为湘西检察走上全国舞台第一人;性格内敛的长沙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彭兵,是理论最扎实、学习最专注的,这次竞赛也是他的蜕变之旅。
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囿于地域、气候等限制,案件类型相对单一,办案数量较少,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自治区院将备赛作为培养业务骨干、全面提升全区公益诉讼业务能力的设想和举措得到了最高检和兄弟省区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在去年夏天的集中选拔和培训中,最高检八厅领导和多名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并且通过深入分析研判西藏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指引,探索出了将工作指导、业务培训与人才培养融为一体的培训新模式。在这次备赛过程中,湖南省、湖北省检察机关又给予了热情帮助,邀请西藏选手共同集训,共同办理案件。西藏检察机关的参赛选手珍惜难得的参训机会,勤学苦练,拓宽了视野,业务素养得到了大幅提升,林芝市波密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方金芬还获得了“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因疫情反复推迟的竞赛,让选手们都体会到了等待的煎熬。与竞赛不期而遇的还有各种意外。比赛时,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官匡牧霞、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检察官付勋、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晓瑞、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牟凡、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栋栋突发不同程度的身体不适,在征求医生的同意下,他们以坚韧的毅力参加完竞赛,两名同志还分别获得了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
“为了这次竞赛,备战已久,既期待又紧张!”参赛选手与同伴一边交流一边按摩穴位,让自己放松下来。
比比赛更鼓舞人心的是选手们顽强拼搏、不怕困难的奋斗精神,这些动人的故事,也将激励更多公益诉讼检察人勇往直前。
一场为热爱奔赴的比拼
江苏省检察院参赛选手在打卡点合影。
参赛选手在报名处签到。
记者看到,初赛时,很多选手拉着行李箱进入考场,里面装的是书籍材料,有法律条文,也有指导性案例、教材、专著等,不少书已经被翻得发黄、起卷,留下了真学、苦学的印记。
临进考场,参赛选手利用等待时间,进行着最后的备考。
长达7个小时的初赛笔试环节对选手的体能、耐力也是不小的考验。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帮元直言长时间的比赛非常具有挑战性。“我是选手中岁数最大的,就是对公益诉讼检察的这份热爱,让我来到这里,想和大家交流学习。”在王帮元的认知里,公益诉讼需要热情,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为公益诉讼事业奋斗,也是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过程。
出生于1996年的杨明辉,是本届大赛最年轻的参赛选手。图为杨明辉聚精会神地答卷。
对于选手中年龄最小,27岁的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检察院的杨明辉来说,这几天又是不一样的体验。与这么多“战友”共同走进赛场,场下互相交流学习,像是又回到了校园。他也希望能借此机会提升业务能力,反哺办案。
重温校园体验,党盟盟和钱新梅,是分别来自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和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检察院的选手,巧合的是,两人大学时期就是同班同学,这次的第一场考试也是前后桌。带着学生时期的憧憬和共同的职业追求,两人时隔十几年在赛场重逢。
和选手们同样焦虑却又不敢流露焦虑的是各省的领队们。他们就像是陪同孩子中考、高考的家长。每一场比赛开始,都高高兴兴地把每名选手送到考场,热情洋溢而又絮絮叨叨。每一场比赛结束,他们又早早地等在赛场外,拿着点心饮料,焦急地等着选手们走出考场。很多领队每看到自己省里的选手出来,都会高兴地上前,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拥抱。6月1日晚9点整,经过紧张的笔试和答辩环节,在即将揭晓业务能手和决赛名单的电子大屏幕前,领队和选手们屏息凝视,共同倒计时,相拥庆祝、互相勉励的热烈场景,也定格为难忘的珍贵回忆。
工作中可能鲜有表达,但此刻必定是真情流露。
紧张的赛场外,涌动的是无边的暖流......
领队们的思绪没有停留在考场、考题中。从试点开始就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朱建勇,是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也是江苏的领队。见证了公益诉讼检察一路走来的他欣喜地说,“通过竞赛的形式,在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人心中埋下火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竞赛中他也发现了自己的选手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知识盲点。他表示,取长补短将是他今后工作中努力的方向,不断提升团队整体办案水平和能力。
记者注意到,赛场外还有一批特殊的工作人员,他们有着不同寻常的眼神,在服务赛场里紧张考试的间隙,他们小声而热烈谈论的也是公益诉讼的话题。原来,江苏省检察院利用承办竞赛服务的便利,将除此次参赛的3名选手外的省内竞赛前20名同志悉数安排作竞赛的服务保障工作,让这些同样优秀的年轻人,在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感受竞赛的气氛,找寻自己的差距。
考场的一举一动,牵动着场外所有人的心。第一场长达7个小时的笔试,从上午8点一直到下午3点,没有一位选手停下来用餐。组委会紧急协调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为大家准备好热汤面等可口的便餐。与场外的心疼牵挂形成截然对比的是,场内的选手们个个精神亢奋,忘记了疲劳和饥饿。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郭甜离开考场,还处于兴奋的状态。“一点也不饿,拼尽全力了!大家都很优秀,抱着向大家学习的心态来的。”对从检不到四年的郭甜来说,这次锻炼的机会也非常难得。就像山东省检察院王浩说的,竞赛不是光靠突击学习就能取得好成绩,更要在平时的办案中严格要求自己,点滴积累,终获成长。
6月1日,初赛进入第二环节,题目为案件汇报和业务答辩。
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员赵莹,作为军事检察机关的代表之一参加本次竞赛。“这次竞赛内容丰富、赛程合理,是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同场竞技的舞台。”工作中,赵莹经常与地方检察院联合办案,对于实践中的困惑,他也提出,希望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中能有军事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章节,更好指导办案。
“为热爱奔赴,为青春加冕”。选手们的精彩表现也给在现场观摩的全国人大代表薛济民留下了深刻印象:“从选手身上看到了检察机关忠诚履职、敢于担当、钻研业务的专业风采,也看到了一批年轻的检察官满怀热忱为公益事业奋斗,我们有理由相信,检察公益诉讼必将会行稳致远,为守护公共利益作出更大贡献。”
一次超越自我的成长
参加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的全体人员在苏南抗战胜利纪念碑开展党日活动。
赛场不同于平时办案,时间格外紧张。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莫斯敏来说,办理一起案件不仅限于办完、更要办好。这次的题目中有一起跨区域公益受损案件。她认为,要以质效优先为导向,通过个案促进系统治理,推动跨区域协同共治。
6月2日,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决赛开始。图为比赛现场。
“对于检察建议当中已经详细列明的情形,我们第一时间整改。但是对于检察机关所说的线索,在没有清晰的事实和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又为何将这个责任强加于我们呢?”选手胡玉婷,在决赛中抽到了被告方的角色,模拟法庭的辩论给了她全新的体验。但在平时工作中,她是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从公益诉讼起诉人一方到被告方,换位思考给了她更多的启发:案件要办扎实,经得起考验。
检察公益诉讼中,不光有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之间的关系,还涉及检察机关与其他主体的关系。据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考务的同志介绍,本次竞赛的题目很贴近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实际,既有传统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定领域的内容,又包含了大数据监督模型、网络直播带货等新内容。决赛还有辩题涉及检察机关与执行案外人之间的争议。这也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面临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考察选手公益诉讼的综合素养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飞是决赛的评委之一。他认为,整个竞赛虽然没有直接考法条、法律知识,但是选手们对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熟练程度,比如对法律条文、法理问题的掌握,对公益诉讼程序中的做法的理解等,都会影响选手的临场发挥和应变能力,也会影响评分。
“比赛非常精彩,选手准备充分,思维敏捷,能够找到争议焦点,基于各自立场进行充分论证。”全国政协委员魏青松说,竞赛的举办是对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一次历练,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的确,对每一位选手来说,这次竞赛都是宝贵的经验。短短三天竞赛,从带着激动兴奋的心情见到全国各地公益诉讼检察的“战友”,到夜里挑灯备战,再到赛场上的奋笔疾书、激烈辩论,成绩揭晓的那一刻,有笑有泪,更多的是收获。正如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胡卫列厅长在赛前动员会上所说的,“坐在今天的会场上,走进明天的赛场,你们是第一代公益诉讼检察人中的佼佼者,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在备赛、参赛的过程中,你们的业务修养、业务能力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作为来自基层办案一线的检察官,竞赛让匡牧霞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监督体系、履职要求、发展沿革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是一次对知识体系的重塑和完善。
“益心为公”志愿者刘万福长期关注并参与了公益诉讼,在他看来,这次的考题也是社会热点问题。现场观摩让他深切体会到公益诉讼不仅仅是检察机关的事,希望通过竞赛向全社会传递保护公益的理念,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并参与其中。
一堂入脑入心的主题教育课
选手们参加比赛,领队们也没有闲着。这次竞赛的领队大部分是各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有关负责人,这样难得的相聚,更是一次落实大兴调研之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良机。第八检察厅领导抓紧选手们笔试的时间间隙,召集领队一起座谈,主题就是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及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上气氛热烈,大家争先恐后发言,一度出现抢话筒的场面。贵州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吴开艳首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检察公益诉讼单独立法是不是能把司法确认、裁定终结诉讼等创新性成果进一步予以规范和完善。在实体上,希望能注意梳理总结检察公益诉讼不同于一般私益诉讼的实体法运用规则,如惩罚性赔偿金如何适用等。”
安徽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杰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公益诉讼鉴定机制、赔偿金的管理与使用、协同执行机制等。
“公益诉讼立法需要明确检察机关和其他诉讼主体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社会组织。”对于山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杨慧侠提出的这个问题,胡卫列作出回应,表示最高检将加快出台关于支持起诉的相关指导意见。
据了解,针对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第八检察厅成立了专班,梳理了16个方面的问题。调研中,各级检察机关也为立法研究提供了很多典型案事例。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瑞认为,高质量发展要用科学合理的办案质量指标来考核,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格桑旺姆表示,已与西藏大学共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司法保障研究中心,将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为契机,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发挥好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胡卫列提出高质效办案四方面的标准和要求:要有正确的办案理念、规范的办案流程、精细科学的调查取证、扎实可感的办案成效。
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责任、神圣的法定职责、美好的公益使命、创新的检察职能”,在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应当如何履职?张雪樵副检察长在颁奖仪式上提出了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守住为民司法的初心,牢牢把握维护公益这个核心,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找准问题,提升质效,把握规律,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执实干之笔,挥法治之墨,答为民之卷。”业务竞赛的签到板记录下了每一位参赛选手庄严承诺。每一位公益诉讼检察人心中也都有了答案:提升自身能力素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关于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
检察业务竞赛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并精心选派99名优秀选手于5月30日至6月2日到江苏参赛。
本次竞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中央有关单位同志、专家学者、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经过案例分析和文书制作、案件汇报和业务答辩、模拟法庭辩论等环节,莫斯敏等10位选手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丁旖等40位选手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等5个单位荣获“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名单附后)。希望获奖人员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以此次竞赛为契机,以获奖选手和单位为榜样,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12日
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名单
(10名)
莫斯敏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赵一瑾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杨 敏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彭 兵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万 力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刘凌云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郑旭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李欢欢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匡牧霞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胡玉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名单
(40名)
丁 旖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马 霄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检察院
王石良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王成芳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王帮元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王 栓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
王 浩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方金芬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检察院
危 欢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刘月娥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
刘 帅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刘盼盼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闫 璐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牟 凡 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李 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李梁荣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检察院
杨宇帆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检察院
杨明辉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
杨惠萍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沈晓凡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张传利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张秋月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张 艳 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检察院
张 挚 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张 晶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张筠丽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林小芳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罗大钧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罗悦来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郝炎平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姚 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
党盟盟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钱新梅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徐 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高 军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郭 甜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韩学强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韩雪冬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雷 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谭 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
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
优秀组织奖名单
(5名)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社 文字记者:闫晶晶 摄影记者:闫昭 金磊 视频:黄虓 王超 陈阳 杨俊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