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日,泉南高速江西泰和段。交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小汽车停在快车道,后方虽然摆了两个锥桶做警示,但距离还不到10米,完全起不到警示效果。与此同时,车旁还有4个人丝毫不顾危险,正忙着修车。
交警立即靠边停车,喊话驾驶人李某及其他人员立即撤离到护栏外,在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当事人要考虑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防范二次事故”。防范二次事故,驾驶人应当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即:在车辆还能移动的情况下,应立即将车辆靠边停放,并在后方150米(夜间、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加大到200米)设置三角警告牌,同时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
投稿邮箱:gabx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