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爱农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借个地方”=“预订牢房”!两起案件警示您:小心成为“毒友”帮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7 12:56:41   浏览次数:323  发布人:a09e****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近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进行集中宣判,两名被告人均因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某为“毒友”敞开家门。陈某某在其家中容留4人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其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另一起案件中,私家车沦为“吸毒窝点”。3名吸毒人员搭乘被

    近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进行集中宣判,两名被告人均因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某为“毒友”敞开家门。陈某某在其家中容留4人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其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另一起案件中,私家车沦为“吸毒窝点”。3名吸毒人员搭乘被告人魏某的私家车前往湘潭某地,4人在车内烫烧吸食冰毒。经法院审理,魏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承办法官介绍,容留他人吸毒“场所”的认定,一般要求容留人员对该场所具有一定的支配权,包括临时支配权。近年来,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一些人通过提供自有房屋、车辆等相对隔离、私密的场所容留他人吸毒,以为可以逃避打击,但法律对此类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不仅要自觉远离毒品,还要警惕成为毒品犯罪的“帮凶”,提供场所、放任吸毒行为,都是在为毒品犯罪推波助澜,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湘潭在线】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a09e****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ikai.naod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