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区,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以高质量普法推动平安滨海、法治滨海建设,找准思路高效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联合滨海新区司法局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契机,在海滨街沙井子三村创新建立“第一乡村法庭”,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步行到庭5分钟
家门口的第一乡村法庭正式启用!
“现在开庭,请全体起立!”随着主审法官敲下法槌,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正式开始,也标志着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海滨街沙井子三村的第一乡村法庭正式启用!
沙井子三村乡村法庭。
这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都是沙井子三村村民,两人进行车辆买卖交易后,被告没能按时给付原告购车款,因此,诉至法院。过去,像这样的案子,双方当事人需要赶到10公里外的滨海中心法庭。而这一次,双方当事人从家出发步行到法庭,用时不到5分钟。
案件庭审现场。
在庭审中,法官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陈述,庭审过程井然有序,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当庭宣判被告给付原告剩余款项23000元。
村民参与旁听。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沙井子三村的村民参与旁听。法庭外,村民们在村委会大院内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观看了庭审过程,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公平正义。
法官为村民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宣判结束,法官走出法庭来到了村民中间,向大家详细解释了判决结果所依据的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本案买卖合同和寄售合同之间的差别和注意事项对村民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提示。
设立 “第一乡村法庭”就是要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是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靠近百姓的乡村法庭串联起人民法庭、矛调中心、人民调解等解纷资源,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延伸到老百姓身边,让村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立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