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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新采65:檀弓下·边边角角六则
2024-12-07 08:27  浏览:138  搜索引擎搜索“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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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新采65:檀弓下·边边角角六则

礼,是发自内心者的外在表现和流露。所以,一旦不能发诸内心,便失去了其意义。《论语》描述孔子——“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不动于真心,算什么“礼”。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就是这个意思!

(一)礼之衰

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

季子皋在埋葬他的妻子的时候,踩坏了他人的禾苗。申祥把这个情况向他作了报告,建议说:“请赔偿人家的损失。”子皋说:“孟家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怪罪我,朋友也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抛弃我,因为我在本邑做官长,要是现在用钱财买路才能去下葬,恐怕以后就难以为继了”。

子张是孔子的后进弟子,年岁较轻,却颇得老师真传。孔子去世后,子张以“知礼”在孔门弟子中地位显赫。申祥是子张的儿子,子张去世后,承子张之道以士身份服务于季子皋。很显然,在季子皋面前,他已经不再是一个“礼”上的权威,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顾问”。

季子皋固然有不对的地方,申祥的姿态也不无问题。

观孔子见“八佾舞于庭”,哪里有贴上去自取其辱的言语,只是丢下一句“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然后愤然而去。两千多年过去了,季氏僭越“八佾舞于庭”之事依然被钉在耻辱柱上,其对于非礼者的警示作用依旧在发挥着。

申祥那句卑微到近乎恳请的“请庚之”,对于季子皋而言,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两千多年后,我们看这段文字,甚至还多少对季子皋之行抱有着同情之理解。

文人误世,由申祥谏季子皋之事观之,不能不有所警惕自省。

(二)凭什么“服”

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馈焉,曰“献”。使焉,曰“寡君”。违而君薨,弗为服也。

已经担任官职但尚未领取俸禄的人,如果国君有了馈赠,称作“献”。使者传令时,要称国君为“寡君”。如果离开后国君去世了,不用为其服丧。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凭什么为国君服丧,因为领过人家的俸禄。

孔子讲:“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邦国之君只不过是个位置罢了,如果没有“使臣以礼”的实际,便没有臣子的“事君以忠”。没有了臣子,算得上什么邦国之君?

(三)人鬼情未了

虞而立尸,有几筵。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已。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自寝门至于库门。

虞祭时开始设尸,并备有几案和席子。卒哭时才开始讲究对死者之名的避讳,自此把死者当作活人对待的礼事完毕而以鬼神之礼事之。卒哭过后,宰夫手执木铎在宫中来回高声宣布命令说:“以前的称呼取消,所有人要开始称呼新的名讳。”宰夫在寝门至库门之间宣告这一改变。

人就是人,未葬时以人之礼事之。鬼就是鬼,卒哭后(已葬)便设尸以鬼神礼事之。

今天,我们讲“人不人,鬼不鬼”,当介于葬与未葬之间。

(四)以孔子之母为例

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若是有两个字的姓名不用都避讳。比如孔子的母亲名叫“徵在”,说“在”时就不能同时称呼“徵”,而称呼“徵”时,就不能说“在”。

孔子是“礼”的最高典范,不拿他的母亲为例,好像这个事儿说不清楚。

(五)装腔作势

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赴车不载櫜(gāo)韔(chàng)。

军队打了败仗,国君要带领群臣身穿缟素在库门外痛哭,回来报告消息的战车要露出甲与弓不必放入袋中(以示报仇的决心)。

装腔作势也是“礼”!

(六)在天之灵

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

如果宗庙被焚毁了,就要连续痛哭三天。所以《春秋》上说:“鲁成公三年新建的宫庙失火了,鲁国人也连续哭了三天”。

孔子讲:“祭如在”——祭祀的时候,就好像神明就在当场。宗庙遭大火焚毁,先祖的在天之灵到底会怎样,没有人能真正说清楚。但有一点,在生者心中,他们一定是受了惊吓的。

哭三天,算是安慰一下“在天之灵”,更重要的是让自己心理平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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