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专题研讨会上表示
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
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在9月21日举行的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专题研讨会上表示,应加快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作用。
马怀德表示,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从立法上看,公益诉讼是完整的一项制度,应当统一规定于一部法律中;从诉讼实践看,原有的制度框架已不能适应实践需要,需要立法及时跟进;从立法成熟度和可行性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已经比较成熟,可以将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待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制定公益诉讼法。
马怀德认为,检察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系客观诉讼,具有不同于主观诉讼的特点和规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和便利性,且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方面具有优势。
马怀德指出,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立法名称问题,明确和其他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关系问题,合理界定公益诉讼的对象和范围问题以及规范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受理、立案、诉前检察建议、审理、执行等程序等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崔晓丽 摄影:程丁 闫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