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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不宜长期休养
2022-08-09 17:46  浏览:256  搜索引擎搜索“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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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床工作中,常常会听到不少家属说,患者回家后几乎什么事也不愿意做,一直在家休养;也有不少家属认为精神疾病患者需要长期休养,只有休养得好,才能恢复得快……其实,这是陷入了一个认识误区,不利于患者康复。

精神疾病表现为思维、情感、行为的异常,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家庭生活甚至其亲友的工作和生活,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交能力和工作能力。精神疾病是一个致残率很高的疾病群,我国目前已将精神残疾和精神康复纳入残疾事业的管理范畴。

精神疾病患者是职业竞争中的弱势群体,一个人一旦患上精神疾病,往往要承受被歧视的心理负担,而且单位往往让这样的员工一“休”了事,甚至长“休”不止。如此,患者就常常陷入这样的困境:患有精神疾病→住院→病休→生活工作能力减退、社交能力受损→脱离社会→环境适应障碍→社会支持不良→遭遇负性生活事件→精神病反复发作。这会导致患者进入一个恶性循环,反复发病,反复住院,无法回归正常生活。

对于躯体疾病来说,适当地休息、补充营养、恢复精力及体力是完全必要的,但精神疾病大多没有躯体器质性损害,主要是精神活动异常和社会功能受损,尤其是慢性患者、恢复后期的患者多表现为社会功能的退化。长期住院和在家长期休养对患者来说有害无益,主要有以下影响——

丧失与社会环境接触的机会,使患者的劳动技能和工作能力逐渐丧失;

无法从社会环境中接收新的信息,脱离社会;

无所事事,患者感到生活没有寄托和希望,沉湎于病态的体验中;

患者及家庭经济收入减少,日趋贫困;

社会及家庭支持作用减弱,失去与朋友、同事、亲友的情感联系,增加孤独感;

加重患者的精神负担,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和家庭的包袱,感到自卑、自责,不少患者因此自暴自弃,甚至自杀;

失去家庭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影响婚姻和家庭职能;

不利于患者精神和社会功能康复;

导致更高的疾病复发率;

增加患者应激性生活事件的发生率。

当然,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不宜坚持上班,也不可能正常上班,症状控制后短期休养是必要的,但长期休养不可取。工作和学习是精神疾病患者康复治疗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坚持工作和学习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工作和学习本身。

近年来,新型抗精神疾病药物层出不穷,很多患者在医生的指导和家庭的看护下,完全能够胜任简单的工作,有的甚至可以基本正常地工作、学习和生活。

文:云南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陈福新

编辑:于梦非 张昊华

校对:马杨

审核:徐秉楠 闫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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