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公安系统人大代表谈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今年全国两会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公安系统人大代表热议的话题。
历久弥新
“枫桥经验”与时偕行
成为平安中国的生动注脚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
作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和深化,由基层社会治理的范本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条基本经验。
2019年,“枫桥经验”首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2022年,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
“60年来,‘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不断焕发勃勃生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是浙江省的‘传家宝’和‘金字招牌’。”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警务技术一级主任吴微微介绍,近年来,浙江公安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深入实施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五民工程”,建立健全“有警接警、无警访民”工作模式,建成运行联勤警务站,实现与基层站所、社会组织、群防群治力量的联勤、联动、联处;创新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红枫义警”“乌镇管家”等一大批平安类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生力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有切身体会。
2022年,太原市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率为97.6%,其中家庭婚恋纠纷同比下降21.9%、邻里纠纷同比下降6.8%、涉犬类纠纷同比下降27.1%,有效防止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
杨蓉代表表示:“新的一年,我们将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区警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积极构建全过程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启迪前路
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公安工作现代化
提供经验启示
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之一,公安派出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副局长孙建国介绍,2021年起,广东省公安厅实施全省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佛山公安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载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和群防群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验之所以能永葆生机活力,就在于不断适应新变化,积极回应新期待解决新问题。机制创新,同样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题中之意。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柞水县公安局民警郭淑琴介绍,柞水县公安局建立以群防队员为主体的治安信息员微信群,每名治安信息员再将自己分包片区的居民拉入自建的二级群,通过两级微信群消息传递实现警情预警或线索收集的“3分钟传导”,进而建成覆盖全域的虚拟防控信息网“消息树”,有效畅通安全预警、法制宣传、交流联系和信息收集渠道。
“有了这棵‘消息树’,民警可以快速处置警情、调解纠纷、提供服务。”郭淑琴代表介绍,各派出所、警务室与辖区街道、居委会整合对接,充分利用物业楼长、场所行业负责人、志愿者等力量,展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在小、化解在早。
六十载风雨兼程,一甲子熠熠生辉。
从“海上枫桥”到“塞上枫桥”,从派出所里的“老娘舅”到有口皆碑的“警花妈妈”……“枫桥经验”历经风雨洗礼,铺就了一座巩固民警与群众鱼水深情的警民桥,一座通往社会和谐、百姓和顺美好愿景的平安桥。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分局副局长贾晓亮认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不断开创“警民一家亲”的生动局面,将工作更深地扎根人民之中,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出更多善治之果。
“要紧盯家庭邻里、婚恋纠葛、上学就业、劳资债务等矛盾纠纷,依法严打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更安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措施,让服务群众更暖心。”贾晓亮代表说。
不平凡的来路,通往更美好的未来。
在中国沃土上诞生成长,在党领导人民创造性实践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将继续发扬光大,助力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两会观察
不断擦亮“枫桥经验”金字招牌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
党的工作最广泛、最坚实的力量来自基层,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60年前,浙江干部群众创造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6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积累的基础上深化,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从过去的化解矛盾纠纷,发展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从乡村“枫桥经验”衍生出城镇社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和发扬的“金字招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扬光大,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杨形涛)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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