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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于2021年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基于何种价格理论和方法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并确保其科学性,是当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重点关注的内容。
目前,各地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二是普遍调整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各地价格调整项目的数量、范围、类别、幅度均有明显不同,但也有共通性经验,表现为:进行综合性调整,调整价格结构;在调价进程上,分步走、逐步到位;在补偿方式上,注重调价和医保联动等。
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技术方法主要有3类:一是成本定价法,即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结果定价,主要参考《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这是我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的主要方法。二是参考定价法,即在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时首先参考该项目之前的价格。这种定价法操作简单,新定价格与原价格的差距往往较小,由于没能从项目的成本、技术难度等方面进行考虑,不能完全体现医疗服务项目的价值,科学性不足。三是价值定价法,即根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含的价值要素定价的方法,价值要素主要有物耗、人力、技术、风险与管理等,多参考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点值和收支平衡定价法。
在实践中,多数地区主要采用成本定价法与参考定价法相结合的方法定价。比如,北京市2017年、2019年两批次价格改革均基于历史价格,同时参考其他省市价格水平制定;福建省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管理成本组成,最终定价还参考外省的价格进行调整,防止出现价格与其他省份相差太大的情况。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全国统一的管理规范文件,且当前医疗服务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较低,与管理需要脱节。二是对于价格管理部门而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颗粒度过细,过度捆绑临床操作过程、操作方法,不利于管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共有9360项,然而实践中执行率偏低,拆分或组合使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现象普遍。三是对于医院管理部门而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临床改良创新脱节,调整滞后。此外,医疗机构对于申报模式理解不透彻,科室间申报缺乏协调、积极性不高,价格信息质量的控制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四是对患者来说,收费单中大部分细项比较专业,一旦进行改革或变化,患者难以理解,增加沟通成本。
由于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制定的时间不长、改革的步伐循序渐进,目前管理体制和定价方法均处于探索阶段。而国内外政策土壤的差异较大,盲目照搬国际经验的做法也不可行,必须结合我国实际,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路。
笔者认为,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宏观改革的主要方向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提高对《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解读力度,加强国家试点方案新思路的各层级宣传解读,对落地实操方案提供培训和帮助。此举有利于各级试点机构增进理解、转变思维、改变路径依赖,推动新路径的实际落地和动态调整。二是尽快发布新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或依据,统一各层级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编码,并对接安全的智能化信息系统。三是加强政策协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建议各级试点按照国家试点方案要求,统筹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如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支付方式改革等,形成政策合力,探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新机制。
文:中国人民大学卫生技术评估与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吕兰婷
编辑:杨真宇
校对:于梦非
审核:徐秉楠 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