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行政处罚的刚性,一边是民营小微企业的现实困难。前段时间,江西省景德镇市某纯净水生产企业负责人老程一直为这个难题闹心。日前,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通过促成行政机关与小微企业双方达成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成功解决了难题。
2018年9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除出售本品牌的纯净水外,还在未取得资格证的情况下搭售其他品牌的纯净水,且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进行换证,以上行为属于违规进行加工及生产经营活动。
2019年4月,市场监管局立案后,要求该企业停业整顿并处以行政罚款,相关产品被扣押。老程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能按期支付罚款。今年1月,市场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法计算滞纳金7万余元,这让企业雪上加霜。
今年6月,珠山区检察院受邀参与该起行政争议化解。检察官经实地走访,发现老程家庭十分困难,两个年幼的孩子正在念书,家里还有老人需要照顾,该企业是他们家唯一生活来源。如果查封处置该企业经营设备,企业可能面临破产倒闭的境遇。
随后,珠山区检察院牵头法院、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现场听取老程的意见。考虑到老程已对错误行为有充分认识,并在被查处后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凑钱缴纳罚款,在法、检两院共同努力下,今年7月下旬,市场监管局和该企业达成附条件的执行和解协议:老程现场缴清全部行政罚款,在一年期限内,如果该企业无任何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局将放弃对滞纳金部分的执行,否则申请恢复滞纳金的执行。
8月5日,珠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锋一行专程来到该企业,公开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
收到提示函后,老程对法检两院和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共同努力表达谢意,并承诺将对照建议对经营管理细节进行完善,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检察日报 李冉芳雨 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