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御人生,风险的利器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
1、“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2、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
1、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
2、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二、保障数字化、确诊即给付
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
三、强制储蓄、专款专用
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大疾病而身故,那么未来在重大疾病面前,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呢?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似乎不划算。
事实上,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片段。在同一个条款下人人平等,重大疾病保险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机会,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重大疾病风险是不可预知的,谁也不能断言自己何时会得病,我们不能等自己第四个馒头吃饱后来埋怨不该吃前三个馒头,我们也不可能一上来就吃第四个馒头。
四、重大疾病保险人人都适合
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
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
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
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