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启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电子证照(文书),至此,实现了政策允许的省本级行政许可全部建成电子证照(文书)。
“我们高度重视服务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生态环境领域电子证照建设工作是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说,省生态环境厅要力争在这项工作上争先锋做试点。
今年年初,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与吉林省政数局召开工作对接会,全面启动有关电子证照(文书)建设工作。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核与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等电子证照(文书)的研究论证、开发建设、试运行等工作,并于日前正式交付使用。
上述电子证照(文书)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中将电子证照(文书)与纸质证照同等对待。
记者了解到,持证单位可以使用纸质证照或电子证照(文书)参与各类市场活动;可以通过登录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吉事办)申请、制发、展示、更新、注销、下载、验证、查看电子证照(文书)展示信息、验证电子证照有效性;也可以经过身份认证登录系统后下载完整电子证照。其他单位(个人)可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文书)的真实性及获取有关信息。
近年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全面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加强与吉林省政数局的协调配合,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和“零跑动”措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电子证照(文书)的全面启用实现了刷刷手机、动动鼠标,即可在网上办理从申请到获取行政许可的全部业务,为广大企事业办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提供更多便利。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编辑 | 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