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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代购“包子”收700元跑腿费,被判刑37个月!
2025-07-11 22:22  浏览:537  搜索引擎搜索“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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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帮人代买

买来后一起吸

怎么就成了贩毒?”

男子辩称自己只是帮朋友

“跑个腿”买点毒品

收点辛苦钱

殊不知代购毒品牟利

就是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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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警方

抓获一名涉毒人员

据其供述

其曾从康某手中购得毒品

警方随即对康某立案侦查

进一步调查发现

2023年1至4月间

张某、王某等人找到康某

请他帮忙购买

含0.1克冰毒和0.25克麻果的

毒品混合物(俗称“包子”)

康某应允后

从其“上线”处购得毒品

转交给张某、王某

并参与吸食了

其“代购”的部分毒品

通过这种方式

康某共计获得700元“跑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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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康某被警方抓获

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件被移送至

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

康某试图为自己辩解:

“我只是帮人代买

买来后一起吸

怎么就成了贩毒?”

对此

承办检察官指出:

法律明确规定

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

而为其代购毒品

未从中牟利的

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代购者加价或者变相加价

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代购者未牟利的

一般不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而是以构成运输毒品罪

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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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某在毒资之外

额外收取“跑腿费”或“劳务费”

属于变相加价牟利

实质上是居中倒卖毒品

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

最终,康某

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主动退缴了700元违法所得

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近日

随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

判处康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并处罚金一万元

【来源:鄂检在线】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发布人:a498****    IP:124.223.189***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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