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巡视员高飞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飞利用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局长、巡视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贷款获批、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