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吉林珲春。晚上八点多,李某醉酒后驾车撞上前方一辆电动车,致两车受损,电动车骑行人受伤。幸运的是,电动车骑行人正确佩戴头盔,无生命危险。
面对交警调查,李某坦然承认自己中午时喝了酒,并称:
“在这路段开六七十迈很正常吧?”
经查,事发路段限速40km/h,李某属超速行驶,同时其呼气检测结果高达217mg/100ml,血检结果也证实其确属醉驾。
最终,李某因醉驾、超速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李某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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