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3月25日公布的《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四版)》(下称《技术指南》)要求,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实施高频次核酸检测,具体频次根据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执行。其余一线工作人员可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
《技术指南》提出,从事港口码头、口岸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的装卸、搬运、保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实行闭环或者封闭管理。
同时,对高风险岗位人员要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转运,避免工作期间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群接触。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前,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国务院及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规范开展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交通运输部有关人士表示,新版《技术指南》旨在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作业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2021年12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出,近期我国发生多起本土聚集性疫情,均是境外疫情经口岸城市输入。其中,进口冷链是一个重要环节。
《技术指南》提出,装卸来自于有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要全程规范戴好口罩,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水产品等。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告示牌、警戒线等隔离措施。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交通运输部今天公布的《冷链食品物流运输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也要求,低温消毒时,应当加强消毒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消毒操作规范,达到消毒剂足量全覆盖。
3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明确要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上链入仓赋码”管理,确保通关后的进口冷链食品均进入集中监管仓、均录入追溯管理平台;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的抽查;强化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实现快速精准追溯、快速稳妥管控、快速规范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