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越南领事签章认证
什么是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认证”或“认证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领事馆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
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
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
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因此,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领事馆认证了。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对于不符合使馆规定或提交材料不完备的文件,应如何计算认证时间?
申请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补送文件,以补齐文件送交贸促会的日期为准。
如何向贸促总会申请催办相关使馆的领事馆认证?
首先应填写“催办申请”标准格式后传真我会,我会再以书面形式与公司提交的“催办函”同时递交外交部申请办理催件。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馆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馆认证
不可以。首先,外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使领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馆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馆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改革开放前,我企业和公民出国很少,办理领事馆认证业务也极有限。随着我改革开放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企业和公民不断走出国门,赴境外进行经贸|文化|科技交流活动或在国外学习|生活。当您出国时,除了要办理护照和签证,有时还需要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办理相关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馆认证。
领事馆认证看似陌生,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却会经常遇到。比如说,当您到国外工作时,常常需要向对方国`家的有关部门提供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把子女送到国外学习|进修时,时常会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家庭收入证明公证或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的企业要在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常需根据对方国`家的要求,提供合同公证|法人授权书公证|招投标公证|商业票据等经济类涉外公证书和证明;还有,国外的合作伙伴向您提供国外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书时,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需由我驻外使领馆对国外出具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等等。
这时,领事馆认证就会来到您身边,帮您解决一系列问题,使您顺利地出国和在国外正常学习|生活与工作,更好地开展好各项经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