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江苏省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了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代表和委员们饶有兴致地在该院二楼大厅陈设的“习近平总书记的38个故事”前驻足阅读,感受领袖风范。这是今年3月该院党建文化阵地建成后开展的第7次检察开放日活动。
平均不到两周一次的开放频率,激发了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打造“云上开放”(即网上开放日)的灵感,据统计,自4月21日以来,已有近3000人到“云上开放”打卡。为什么这里的党建文化对社会公众产生了磁场效应?不久前,记者到该院采访,置身其中,法治元素扑面而来;浸润之后,感受到与楼宇党建文化一脉相承的,是该院干警精进“如我在诉”理念的办案境界。
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代表委员在“习近平总书记的38个故事”展区前驻足阅读。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楼宇党建文化有声有色,代表委员拍照留念。
把党和总书记
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亮出来
步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一楼大厅,两个红色条幅格外抢眼:“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忠诚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永葆政治本色”。大厅左右两侧分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提出的总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深度参与并全程指导了该院党建文化阵地的建设。他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的设计思路,就是要把党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与我们的办公场所融为一体,一走进检察院就能够感受到讲政治的氛围。所有检察工作都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办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内容被镌刻在不同办公区域的墙面上,提醒我们时时对标、处处对表,落到每一项检察工作里、每一个办案细节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能否精准发挥标语的提示作用,王勇认为“关键看标语用得是否恰当”。
走进检委会会议室,王勇介绍说,这里是院领导讨论案件的场所,讨论案件就要尊重法律、尊重事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的要求放这里最合适。
检委会会议室的墙面上,还摆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提出的“三个善于”——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这是统领我们讨论案件思路的三个方向,要考虑法治精神、事实法律关系和法理情的统一。”王勇说,“讨论案件时,大家抬头就可以看到这些标语,随时检视自己是不是这样去做的。”
来检察院工作不久的陈培是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培说:“我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工作,曾参与过盲道治理。活儿虽然干了,但当时并不理解检察院为什么要治理盲道。”陈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那时刚毕业,工作上容易就事论事。党建文化阵地建成后,每天沐浴在这些指示和要求里,内心会萌生职业自豪感,因为我们每天都在用法治思维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如果不努力干好,就辜负了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在个案办理中彰显
“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人民群众怎样“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王勇说,这是新时代每一个检察人需要思考的必答题。
2022年到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任职的王勇,主抓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近3年信访案件重新阅卷。王勇认为,信访案件的办理成效,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
王勇不仅带头办理其中久拖未决的案件,而且形成每两周一次的接访案件例会制度,讨论来访人的诉求和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两周后还要看进程,确保按时向信访人反馈。王勇说:“司法机关办案不仅要考虑‘文本法’,更要考虑‘内心法’,也就是人民群众的感受。很多时候司法办案是公正的,但是人民群众感受不到,这就是对‘内心法’考虑不足。我们要用正确的方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办案是公正的。”
不久前,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汪宜旺受理了某当事人申请法律监督的案件。在仔细看完案件材料后,汪宜旺犯难了。如果检察院支持抗诉,必然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抗诉结果并不是当事人想要的。汪宜旺担心当事人不接受这样的结果,他把自己假想成当事人,分别从检察院支持抗诉和不支持抗诉的角度极力说服自己,还与同事讨论自己对案件的判断。胸有成竹之后,汪宜旺才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令他欣慰的是,当事人当场接受他的解释,表示同意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的决定。
徐秋露是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她响应青年干警接访的号召,不久前参与了接访。“一走进信访接待室就看到了墙上的标语——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徐秋露说,“我确实缺乏与群众打交道的经历,这条标语不仅提示我该如何对待信访群众、做好信访工作,而且也提醒信访人用这个标准监督检察工作,这句话是对接访工作的指引,更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柄剑。”
“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正在努力向这个目标靠近。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该院在刑事案件受理数同比增加一倍的情况下,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为24天,同比减少21天;上诉率为1.5%,同比下降2.8%,没有刑事申诉案件,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不断打磨只为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
上任不久,王勇便发现该院干警撰写的法律文书常出现错漏、重字、别字等情况,他不仅亲自修改把关,还借助“外脑”,邀请来自政法院校、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单位的代表担任评委,定期开展文书点评、专题讲座等活动。
青年干警为书记员进行业务培训。
实体和程序都没有问题,有必要跟法律文书这么较劲吗?采访中,多位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也曾有过这样的疑问,但是被修改过几次法律文书之后,他们明白了王勇的苦心。
“办案过程老百姓不是都很了解,但他们都会看到法律文书,一份有错字、用词不严谨、格式不规范的法律文书,会让他们对检察官的印象大打折扣。”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茜说,“王检在多个场合强调,一份存在不准确信息的法律文书,即使结论正确,也难以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一份格式规范、说理透彻、逻辑清晰的法律文书,公平正义就会如同水印一般,成为这份法律文书甚至办案机关的鲜明底色。”
记者了解到,现在该院干警在完成法律文书后都会先在部门里互相挑毛病,然后再拿给王勇把关。对于这个变化,王勇也察觉到了,他笑着说:“自己能查出问题来还有机会改,一旦被当事人指出来,那就不仅是改几个字的事情了,伤害的是检察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感情。”
“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这条标语张贴在办公区域,无声地提示检察干警,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让写好法律文书形成“肌肉记忆”。
翻看四次“外脑”作出的文书点评,评委们的表述令人欣喜:“此次文书评比质量较第一次有较大提高,显示出办案人员在首期评比活动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规范文字制作的精神。”“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对文书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加上案件管理部门的‘助攻’,法律文书中不规范、有错误的问题也越来越少。”“经过前三期的评比活动,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自觉强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意识显著提升,本次评比文书总体质量较高,格式统一,行文清晰,差错较少。但也应该看到,制作优秀法律文书,需要长期锻炼、不断打磨。”
王勇坦言,提升法律文书质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这项工作不在考核范围内,但它是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的途径,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是法律人的名片和口碑,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载体,这其实需要每个法律人用一生去打磨。法律文书写作永远在路上。
(检察日报 谢文英 吴哲珺)